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3-11-17 浏览:10

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做好2023年校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对象、条件

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,符合《安徽医科大学“校研究生助学金”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字〔2014〕31号)有关规定,且为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

二、助学金种类

1.校研究生助学金

用于资助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。资助标准为1500元/人。

2.爱尔研究生助学金

用于资助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。资助标准为2500/人,共50人,名额分配:基础医学院5人、生命科学学院1人、生物医学工程学院1人、沙巴体育app下载7人、卫生管理学院2人、口腔医学院(附属口腔医院)1人、临床药理研究所1人、药学院4人、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、精神卫生与心理科学学院1人、护理学院2人、第一临床医学院(第一附属医院)10人、第二临床医学院(第二附属医院)5人、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(第一附属医院北区)1人、巢湖临床医学院(附属巢湖医院)2人、省立临床学院(附属省立医院)1人、第三附属学院(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)1人、附属合肥医院(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)1人、妇幼医学中心(安徽省妇幼保健院)1人、安庆医学中心(安庆市立医院)1人、附属宿州医院(宿州市立医院)1人。

三、评定程序

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均可获得校研究生助学金。研究生助学金直接由培养单位推荐,研究生无需申请,导师及学科(教研室)也无需审核爱尔研究生助学金评定程序如下: 

(一)研究生申报

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以上助学金,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-奖助工作-校内助学金”中如实填写,全部完成后点击“提交”,可至导师处审核。

(二)导师审核

研究生导师对申报助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审核,对同意申报的,在“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-导师日常管理-校内助学”中点击“审核通过”,即可提交至学科(教研室)。

(三)学科(教研室)审核或初评

学科(教研室)对申报助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审核或初评,审核或初评通过的,在“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-学生日常管理-校内助学金”中点击“审核通过”,即可提交至培养单位。

(四)培养单位评选

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,按照文件要求确定各项助学金推荐名单,并在本单位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在“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-学生日常管理-校内助学金”中点击“审核通过”,即可提交至校沙巴体育app下载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备案备查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即为终审结果,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定程序,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及在校生活中的实际情况,做好评定工作。

2.各培养单位应科学安排工作进度,按要求组织申报、开展评选,于128前完成评选、公示和系统提交。评审情况报告盖章扫描件(含依据文件、评选程序、公示情况等)须通过系统提交

3.学生可同时申请校内各项学金,但校内学金不重复获得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校沙巴体育app下载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1116